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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宁波将取消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

宁波市将于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标志着宁波市将结束城乡二元户籍,正式迈入城乡户口一元制的新时代。

9月22日下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已出台各自的户改方案,且全部取消农业户口,标志着在我国存在半个多世纪的“城里人”和“乡下人”二元户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宁波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

按照“城区人口万至万”的城市定位,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到年,基本建立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促进我市人口合理布局和就近转移,加快形成宁波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户籍制度改革,宁波市制定2个短期目标和1个长期目标

两个短期目标

一:在今年9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全市《实施意见》,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9月30日当天,在全市范围正式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二:年底前全面推开市域范围户籍制度改革;

一个长期目标

到年,全市基本建成新型户籍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宁波市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方面

将按照市六区和各县(市)两个层面,分别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市六区层面,按照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引进人才、投资人员、有突出贡献人员、亲属投靠人员、本区域范围内人员等类别,分别设定放宽的住所条件、就业类型、投资规模、学历(职称、技能)等级、居住年限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等具体落户标准,符合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老年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并逐步实现镇海、鄞州、北仑与海曙、江东、江北户口登记、迁移管理并轨。

实行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建立按积分高低落户的制度,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的人员落户。各县(市)层面,全面停止实施积分落户制度,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二:统一户口登记制度方面

今后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对现有居民户口簿不要求统一更换,但对群众主动申请的予以更换。配套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制度。

三:完善居住证制度方面

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范围,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在北仑区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按照“全员登记、依规领证、凭证服务、量化供给”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积分制管理服务办法。根据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量化提供机制,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及办理出入境证件等便利。

四: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方面

加快宁波市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建设覆盖全市实有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市级人口基础数据库,并纳入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完善人口动态采集更新机制,加强人口数据统计分析,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扎实开展户口清理整顿,落实公民如实申报户口和责任追究制度,彻底纠正户口管理中的“错、重、假”问题,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五: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政策方面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不以退出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动城镇基本服务覆盖所有常住人口,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服务范围。落户城镇的农民,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权益。

目前,全市共梳理13个部门40项具体配套政策,其中33项已出台或继续执行原政策,另外7项正在抓紧出台之中。

  取消农业户口对农民有何影响?农民能享受到什么福利?

  --焦点一:农民权益有无影响?

  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两年多时间,全国31个省份全部出台相关户改方案,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如北京、上海提出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湖南提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贵州提出,“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我国自1958年开始按照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由此带来权益、保障和待遇的不同。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责任地和宅基地,而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有人担心,取消农业户口后会影响农民的既有权益。农村问题研究专家、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林亦府指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不是“农改非”,而是全面取消农民的农业户口身份,将农民和城镇居民统一改称居民,消除身份区隔和歧视,进而逐步实现居民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因此,取消农业户口不会影响附着在农业户口背后的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分配权等‘三权’。”林亦府说,“统一身份仅仅是个标志,户籍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各项配套政策的跟进与落实,即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焦点二:能否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各种福利?

  北京、上海等地户籍新政中提出,建立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统一后,没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只有地域区别。”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说,目前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各地正在陆续并轨,未来全国居民有望享受平等的身份和待遇。而原有农业户口的“含金量”反而上涨了,农民变成了拥有土地的居民。在北京等特大城市,由于土地价值较高,农业户口因为潜在的土地拆迁收益蕴藏更多“含金量”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从农民到居民,不是简单改个名,还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差别的逐步消除。

  “以前我们只能申报‘新农合’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30%-40%,现在我们可以选择城镇医保,报销比例70%。”浙江湖州吴兴区永福村书记沈国荣说,户籍改革不光是多了一个户口本,更是让农民多了一个选择。

  湖州市公安局户籍改革办公室负责人吴诚说,户籍改革从体制上切实保障进城镇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他们进城的后顾之忧。

  除了医保,还有公平的教育资源等福利。长期在武汉街头卖红薯的湖北枣阳农村居民徐军胜,尽管户口仍然在枣阳农村,但他已把女儿从农村老家接到武汉读书。“女儿户口也在农村,刚过来的时候,觉得能在武汉找个农民工子女学校读书就不错了,没想到办了居住证后,女儿被分配到公办学校,后来还考上了洪山区的重点中学。”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1810.9万,入读公办学校比例为79%;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67.1万,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达80%。除义务教育外,目前四川、重庆、浙江等地,已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与城市居民同样能够享受到申请公租房的待遇。

  --焦点三:城乡居民“自由迁徙”会否导致城市人口聚集?

  户籍制度曾是城乡之间、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难以跨越的沟壑和障碍。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林亦府表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限制,可能短期内会出现教育、医疗等资源紧张的情况。然而,无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他们会考虑现实问题,有没有房子住,有没有工作做,基本生活有没有保障,而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一窝蜂地涌进城市。

  此外,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也有区分。周运清说,像北上深这样的大城市,虽然没有身份差异了,但对居住证进行积分制管理,存在准入门槛,不会造成新一轮大城市人口聚集;而一些中小城市门槛降低,短期内会吸引一些农民进城落户。

  身份一样了,城里人是否更容易去农村?“城里人回流的‘逆城镇化’现象不会出现。”周运清认为,过去农业户口背后的“三权”,只针对本村集体成员。目前我国村集体实施村民自治,除非获得村集体同意,城市户口转入农村或购买农村宅基地,依旧无法享受“三权”和法律保护。

  今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共同发布的“中西部农民向城镇转移意愿分布”调查数据显示,受访农民中“很想”占11.83%,“比较想”占21.73%,“一般”占17.45%,“不太想”占24.82%,“完全不想”占24.13%。

  --焦点四:户籍制度改革如何做好相关配套?

  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测算,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其中,东、中、西部地区人口转移的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表示,户籍制度的背后是与之挂钩的公共服务、社会资源等,而目前我国城乡、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相差较大。“取消农业户口,也要防止一些地方跃进式发展,单纯‘逼农民进城上楼’。”

  林亦府等专家认为,更应该考虑农村人在城市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包括教育培训、工作机会、社会帮扶等问题。只有相关的配套政策、体制机制健全了,城镇化、农民变市民过程才会进行得更顺畅。

人民直通车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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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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