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稳定,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行将组织辖内各营业网点从即日起至年12月20日开展年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工作。
一、年检范围:年12月31日(含)前开立的各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二、年检时间:即日起至年12月20日。
三、年检方式:我行将主动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等系统开展年检工作。对于我行无法通过系统获取年检信息的账户,将由开户行电话通知客户提供纸质资料前往柜台办理年检手续。届时请各单位积极配合,以免影响账户的正常使用。
如果贵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善年检手续的,我行将按照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暂停办理贵单位包括相关结算业务在内的各项业务。
我行将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继续为贵单位提供安全、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因开展账户年检工作给贵单位带来的麻烦和不便,敬请谅解,谢谢合作!
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9月11日
编辑:李星咏审核:董雁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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