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汝州至唐河(豫鄂界)高速方城至唐河段选址意见书的
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现对汝州至唐河(豫鄂界)高速方城至唐河段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5日至年6月13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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