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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13死13伤湖南浏阳碧溪烟花制造

年12月4日7时32分,浏阳市澄潭江镇达坪村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区发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

前瞻报道:

湖南浏阳一烟花厂发生爆炸事故

29人被追责问责!湖南严查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谎报

近日,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该起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全文公布如下: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4”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年12月4日7时32分,浏阳市澄潭江镇达坪村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区发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另有4人受轻微伤(均未住院治疗),石下工区5栋工房全部损毁,另有工区内19栋工房和厂外周边间(栋)建筑物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杜家毫迅速作出批示:请衡华、陈飞同志立即赶赴现场,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善后处置、舆论引导等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排查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当即作出部署并批示:此事要高度重视。请陈飞同志率应急厅赶赴现场,全力救治伤员,彻查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副省长陈飞分别率领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长沙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抢险、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应急管理部危化司有关负责同志也赶赴现场进行指导。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2月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市场监管局、长沙海关和长沙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省人民政府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4”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设技术组、应急评估组、管理组、综合组。省公安厅成立了公安专案组,对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开展调查。省纪委省监委成立责任追究审查调查组,对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开展调查。

省应急管理厅党组高度重视事故调查工作,两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事故调查情况,确保了事故调查工作如期完成。

调查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查明了事故谎报情况及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整改的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4”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引发的,且存在谎报行为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调查组经调阅现场视频记录等进行分析认定,年12月4日凌晨5时20分许,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溪公司)石下工区28名员工陆续进入1.3级生产区,从事“彩雷”“拉线烟雾手雷”产品的转运、包装(褙皮、装盒、成箱等)作业。上午7时32分,13号包装工房21号工位的曾佑南(见图1)将装有一个“彩雷”药饼的实底塑料筐搬出工房外的瞬间,药饼起火爆炸(见图2),引燃门外其它药饼后,相继引爆13号、12号工房内半成品和成品。7时35分许,11号工房被引爆;7时43分许,燃烧爆炸飞溅物引爆16号半成品中转库(见表1)。

表1被炸毁的工房情况

工房编号

设计面积

(m2)

设计危险等级

设计

限药量(kg)

设计定员(人)

事发时有关情况

推算药量(kgTNT当量)

工房

人数

(人)

设置工位人数(人)

作业情况

13#包装工房

1.3

50

10

.3

15

24

生产“彩雷”

12#包装工房

1.3

50

10

21.6

10

24

生产“拉线烟雾手雷”、擦炮

11#包装工房

1.3

50

10

80.7

3

24

生产“拉线烟雾手雷”

10#包装材料间

60

1.3

16#半成品中转间

40

1.3

1

.1

注:1.“彩雷”“拉线烟雾手雷”不属于标准类别产品,是企业标称或俗称。2.危险等级按工房内制造、储存、运输的危险品的危险性分为:(1)1.1级: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或迸射危险,其破坏效应将波及周围。根据破坏能力分为1.1-1级(相当于TNT)、1.1-2级(相当于黑火药);(2)1.3级:具有燃烧危险、偶尔有较小爆炸或迸射危险或两者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其破坏效应局限于本建筑内,对周围建筑物影响较小。3.工房面积为图纸设计面积。

注:1.各工房内摄像头安装位置为靠道路边的墙面正中间;2.11号工房与13号工房的实际位置与设计图纸标注相反;3.摄像头画面标注与实际工房位置一致,故本报告工房表述均以实际位置为准。

图1工房布局及人员

图2事发时搬运的半成品

据气象数据,12月4日,澄潭江镇达坪村全天为晴好天气,7~8时气温为-0.4~-0.7℃,无降水,无风,距离事发地点最近的中和镇相对湿度站点观测,7、8时正点相对湿度为%。

事故爆炸影响范围呈扇形区域,东西长、南北短(见图3)。爆炸造成工区内24栋(间)工房受损,其中发生爆炸的13号、12号、11号包装工房(3间工房地面上共有6个大小不同的炸坑,见图4)、16号半成品中转间以及10号包装材料库等5栋工房全部损毁,另有19栋工房受损;同时造成厂外栋(间)民房建筑物不同程度受损,距离爆炸区域m范围内的民房、屋顶被飞石砸破或被冲击波掀翻,瓦片垮落,门窗框架位移;m~m范围的民房门窗框架变形位移、玻璃整片破碎,门窗页损坏;m~m范围的房屋门窗玻璃碎裂,个别门窗框架位移。

图3爆炸波及区域示意图

图4爆炸事故中心现场周边示意图

碧溪公司是一个家族企业,有两个生产场所,分别是主厂区和石下工区,其实际控制人分别是陈发学和杨沅朗,两者为舅舅和外甥关系。主厂区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达坪村株木组,占地面积约亩,有生产工房栋、从业人员83人,生产组合烟花类和喷花类产品,年产值约万元。石下工区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达坪村石下组,占地面积48亩,有生产工房54栋、从业人员60余人,生产爆竹类(擦炮)产品,年产值约0万元。碧溪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陈发学(因年满60岁,其本人未再延期办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未及时变更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邓雨。碧溪公司在长沙海关登记为烟花爆竹生产出口企业,类别:地面礼花、喷花、爆竹。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海关登记均在有效期内。主厂区许可生产范围为烟花类:组合烟花类(单筒药量﹤25g,C)级,喷花类(B、C、D)级。石下工区许可生产范围为爆竹类:爆竹类(擦炮,C)级。经查,碧溪公司石下工区以生产出口产品为主,少量内销。年1月1日至12月4日,碧溪公司石下工区所有出口爆竹报检共82批、包装件,金额.9万美元,涉及18个国家或地区。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碧溪公司、石下工区和当地村民迅速调集工程机械开展了现场救援,搜救出6名遇难者遗体,并将6医院救治。8时59分,浏阳市消防大队调集大瑶中队21人和专业装备赶到事故现场;9时17分,澄潭江镇森林消防大队组织8人到达事故现场;消防队员随即开展火情侦察、灭火和现场搜救。9时30分,澄潭江镇党委、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现场处置、善后赔付、医疗救助、事故调查、舆情应对等六个小组。至11时29分,火情得到基本控制。随后浏阳市委、市政府和应急、公安、卫健等部门和长沙市应急、公安部门负责人先后到达现场指导救援。

11时23分,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省消防救援总队事故信息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救援处置工作,并派工作组于14时37分到达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至17时30分,现场搜救工作基本结束。

19时50分至22时03分,长沙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到达现场,指导善后处理,进一步核准人数,医院看望慰问伤员。

19时至23时,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副省长陈飞率省应急厅、省卫健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达现场指导救援处置,要求核准伤亡人数,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彻查事故原因,严肃问责,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安全。

12月5日,省人民政府决定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成省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提级调查这起事故。调查组为彻查事故原因,防止地方政府保护非法企业主,决定异地用警,将事故企业负责人实行异地刑拘。12月8日,澄潭江镇党委书记刘法裕感觉到无法隐瞒事实真相后,主动到调查组交代了谎报事故死亡人数的情况。

12月9日,省委书记杜家毫,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得知事故谎报情况后,立即召开会议作出部署,要求调查组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彻底查清死伤人数、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由省公安厅组织力量,异地用警,对事故死伤人数和企业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进行彻查;省纪委省监委成立责任追究审查调查组负责对公职人员谎报情况进行调查并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调查。

(三)善后处理情况。

截至年1月10日,事故遇难人员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13名伤者已有9人治愈出院,另外4名伤者伤情稳定。事故地周边户受损民房已经理赔到位,受损人员已恢复正常生活。

二、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13号工房员工曾某(已在事故中死亡)将一个装有“彩雷”药饼的实底塑料筐搬出工房时,因药饼与筐内残留药物摩擦起火,引燃药饼引火线和尾药后,引爆筐内“彩雷”药饼和门周边药饼。

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的原因:一是事发工房成品和半成品药量超量;二是事发工房成品半成品堵塞通道,周边违规搭建的建筑物妨碍员工逃生疏散;三是大部分员工年龄过大,爆炸发生后,缺乏逃生技能,逃生动作较迟缓。

三、谎报事故的查实情况

经查,事故发生后,由澄潭江镇党委书记刘法裕指使,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和镇党委部分班子成员参与,有组织谎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浏阳市个别领导干部默许纵容,部分领导干部失察,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年12月4日上午7时32分,碧溪公司石下工区发生爆炸事故后,刘法裕在已获知伤亡情况为5死1伤的情况下,于9时39分安排镇工作人员向浏阳市委办、浏阳市政府办、浏阳市应急局等部门书面报告1死1伤的事故伤亡情况;安排副镇长王挺攀和碧溪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发学将4具遗体运往江西;安排镇党委副书记唐建华、副镇长刘守龙、副镇长陶长富、副镇长伍昶林4人去江西协助陈发学处理死者善后事宜。

12时16分,浏阳市外宣办对新闻通稿进行了修改并反馈给刘法裕审核签字后,由浏阳市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公开发布,称事故造成“1死1伤”。经查,在此次发布“1死1伤”的新闻通稿之前,刘法裕已获知伤亡情况为9死1伤。10时10分,王挺攀向刘法裕报告,发现有1具遗体已在镇干部到达事故现场前被家属运回家中。11时20分,王挺攀在事故现场又发现3具遗体(尸块),并报告给了刘法裕。

17时47分,刘法裕安排工作人员向浏阳市委办、浏阳市政府办、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书面续报7死13伤的事故伤亡情况。经查,刘法裕此时已知道事故实际伤亡人数为13死13伤。16时10分,镇党办主任周英运向刘法裕报告,在医院统计受伤住院的伤员为13人。15时00分和15时30分,清理现场又陆续发现了2具遗体,16时20分,尹灿文报告了刘法裕。17时左右,尹灿文经统计及外调走访,形成了13死(其中2人失联)13伤的伤亡人员名单,并报告了刘法裕。17时10分的现场碰头会上,刘法裕报告事故伤亡人数为7死13伤。浏阳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大队长、市应急局副局长王义勇撰写报告,由吴敏签字,上报至应急管理部。该报告确定的事故伤亡情况为7死13伤。

12月5日上午,刘法裕得知上级部门要提级调查、异地用警消息。为掩盖谎报问题,刘法裕打电话授意王挺攀,要求其与澄潭江镇应急办主任张斌、澄潭江镇应急办副主任袁泽宇、碧溪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发学等人统一口径,按照“7死13伤”向调查组反馈。12月6日,刘法裕又得知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在走访中发现了此前上报的7人名单以外的死亡人员,并要求浏阳市公安机关提供事发企业的监控视频,感到已无法隐瞒事实真相。12月8日15时30分,吴敏、刘法裕向浏阳市委报告了事故伤亡情况为13死13伤。同日19时30分,刘法裕、尹灿文向省政府事故调查组自首。

四、企业和单位主要问题

(一)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1、碧溪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经查,碧溪公司法人代表没有认真履职,实际主要负责人不具备安全管理资质,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主厂和石下工区安全管理人员各自独立负责。石下工区长期处于独立生产经营状态,主厂对石下工区的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均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不力,新员工未经培训考核就上岗作业,员工操作不规范,缺乏基本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石下工区存在的超药量、超定员、违法分包、违规出租工位等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对事发工房半成品、成品滞留量大,部分逃生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没有及时进行有效治理。相关人员违规参与转运尸体,谎报事故情况。

2、石下工区安全管理混乱。一是实际负责人杨元朗和12号工房管理人员杨深强在无安全管理资格证的情况下参与日常的生产管理;二是工区专职安全员杨深林、杨深培没有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擅自增加工房工位,并超定员组织员工在11号、12号、13号三个包装车间同时生产;四是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大漏洞,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上班时间不同步,管理人员未针对从业人员的实际作息时间加强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未及时制止和纠正生产作业中存在的违规行为;五是工区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加强对包装工序中除去残留药物粉尘的安全管理,盛装药饼器具积留的残余药粉容易摩擦引发事故。

3、石下工区存在“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石下工区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存在超许可范围、超药量、超定员、改变工房用途等问题。一是超许可范围接单生产,其订单中“彩雷”“拉线烟雾手雷”等产品均不在许可的爆竹类(擦炮,C级)范围内;二是超药量作业,生产的成品没有及时转运,事故当天发生爆炸的11号、13号、16号工房定量分别为50kg、50kg、kg,实际分别为.7kg、80.9kg、.1kg;三是超定员作业,发生爆炸的11号工房定员10人,实有15人;四是改变工房用途,组织员工在1.3级工房内从事1.1级工序裸露药物产品作业;五是违法分包,违规出租工房工位,将12号工房的9个工位出租给杨沅柏独立生产;六是违规使用超龄员工从事1.1级工序作业,事发时事故区有28人作业,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有12人。

4、碧溪公司及石下工区存在违规接单问题。事发时石下工区生产的是波兰JORGE有限责任公司、丰客Funke公司、长沙翔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出口)、浏阳市柯信烟花贸易有限公司(内销)4家单位的订单产品。据调查询问,年以来,石下工区生产的“彩雷”产品,部分产品已出口到相关国家。

(二)波兰JORGE有限责任公司、丰客Funke公司、长沙翔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浏阳市柯信烟花贸易有限公司等烟花爆竹经营公司。

以上公司未严格审查承接单企业碧溪公司及石下工区生产许可范围,违规下单。由有关部门对以上经营公司和人员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长沙市安全生产协会。

经查,该协会对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创建审查把关不严。在年碧溪公司申请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直接换证的审查过程中,协会监事徐世林涉嫌违规担任审查组成员;在年对碧溪公司进行期满后直接换证的审查中,只查看了企业填报的申请资料和表格,没有实际查看企业现场,也没有征询相关监管部门的执法情况。

五、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问题

(一)澄潭江镇党委、镇人民政府。

一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目无法纪,对党不忠诚,有组织谎报安全生产事故,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二是镇党委政府一些领导干部对刘法裕的违法行为不制止和报告上级组织,反而参与谎报事故、帮助企业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造成事故处置被动,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是对烟花爆竹企业违法违规生产查处不力,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该镇监管人员年对碧溪公司进行了2次计划执法、2次不定期执法,未发现和及时纠正石下工区在11号-13号1.3级工房内超许可范围生产产品(彩雷、拉线烟雾手雷)、超药量、超定员(11号-13号)、出租工房工位(12号工房9个工位出租给他人生产)等长期严重违法问题。安全监管人员履职不力,执法宽松软问题突出。、年,该镇安监员对烟花爆竹企业执法监管不严不实、对高温停产后复产审核把关不严。计划执法采取事先通知的方式,未在现场执法中检查出重大事故隐患。

(二)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默许纵容本次谎报事故行为。明知事故死亡人数超过上报的人数却不制止,不如实上报。

二是对烟花爆竹行业企业生产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管理能力与任务要求差距大,缺乏有效的手段改善安全管理状况,对乡镇属地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不力。

三是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大队人员分工不明确,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对联片职责分工不清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不严,年度执法计划对检查对象的检查范围不够明确。根据执法计划年3月5日赴碧溪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到了总厂未到石下工区,对事故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现和及时纠正;未针对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相应检查。工作通报制度不健全,相关隐患等台账不齐全,对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治理交办不到位,收集、整理、督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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