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市住建局举行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培训会,对城区办事处、开发区和城区各社区居委会以及有家属院的主管部门等相关负责人,进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程序和相关要求的培训,指导符合增设电梯条件的主体方便快捷申报、合法合规建设。
据悉,我市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对市区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每部电梯财政补10万元,旨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宜居水平,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满足城乡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既有住宅内部功能和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既有住宅应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4层以上多业主无电梯住宅,且加装电梯用地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既有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另外应当经加装电梯单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为了推进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我市建立起楼道、社区、街道和职能部门等多层面协商的服务体系,并在市行政服务大厅成立一站式受理窗口,优化申请办理程序。在具体报批程序上,由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先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或原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然后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消防、城管、应急等相关部门及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相关管线单位开展现场踏勘,于10个工作日内审定答复。目前,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部,已竣工4部,还有6部正在施工。
来源:市住建局、封面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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