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街巷名称,提升文化品位,方便群众生活,枣阳市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部分道路名称,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名称依据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襄阳市《地名管理办法》
二、征集名称原则和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使用规范字,避免出现重名、谐音和歧义,不以人名命名。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2、体现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内涵、时代发展特色。
3、对名称的含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
三、投稿时间和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6月10日止。
2、参与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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