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年度第二批拟备案四川省瞪羚企业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川科高﹝﹞20号)有关要求,现将年度第二批拟备案为四川省瞪羚企业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年12月25日至年12月31日。
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实名并书面向我厅反映,情况反映及证明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处:-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通讯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