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鄂法资讯目录
第期
01、宜城一男子上了“黑名单”现身求履行;
02、咸安法院闪电执结一起68万元合同纠纷案;
03、安陆法院“飓风行动”对拒不执行“零容忍”;
04、枣阳一男子出借信用卡吃大亏;
05、鹤峰一公职人员拒绝执行被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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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一男子上了“黑名单”现身求履行
“梅法官,去年你们已经分两次在我老婆账户上扣划了近元,我的欠款已经不到元,你们还将我列入失信黑名单,让我承包工程、找银行贷款、出门办事处处受到限制,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呀?”近日,在宜城法院调解室里,一对年龄30岁左右的年轻夫妻,向执行员梅再明埋怨道。
“呵呵,”梅再明笑笑说道:“小老弟,你欠的钱数虽然不多,但是你知道吗?那可是农民工的血汗钱呀!”梅再明故意的停顿了一会儿,见年轻人没说什么,又继续说道:“也许你认为块钱是个小事,但是在我们看来,他们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啊!再说了,我如果不给你列入失信名单,你会回来找我吗?”年轻人脸红了,惭愧地低下了头。
原来这两人是被执行人王某某和曹某某。年,这俩人受王某某的雇请,在王某某的工地上干活。到年底,王某某欠下周某某的工资元,欠曾某某的工资元,共计元,并给二人写出具了欠条。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周某某和曾某某将王某某告上了法院。年1月20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庭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王某某于年2月2日前一次性付给周某某元,一次性付给曾某某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但是,被告王某某拒不履行,并从此失踪了。
2月26日,原告周某某和曾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仍然置若罔闻。4月初,人民法院从网络查控系统中查出被执行人王某某的爱人曹某某在邮政银行和农商银行中均有存款。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曹某某的存款,于5月16日和10月11日先后将两笔存款分别扣划进法院指定的专款账户,但是由于款额不多,不足于支付所有费用,还有近元欠款没法执行,而且被执行人仍然没有露面。无奈之下,法院将此被执行人列进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此之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承包工程、银行贷款、外出办事处处受到联合惩戒,这才主动回到宜城,找到执行员梅再明要求履行义务,了结此案。
在与梅再明一席交谈之后,王某某拿出随身所带的元现金,交到了执行员手中,这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终于了结。
来源:宜城法院
文字:何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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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法院闪电执结一起68万元合同纠纷案
6月8日,咸宁市咸安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袁四祥从咸宁某工程开发公司的两个银行账户上成功扣划68万余元,仅花了10天时间就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年11月,某工程开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余某与经营建材生意胡某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胡某按约供货,至5月份共计向余某提供了80万元的钢材。年,经双方结算,该开发公司项目部下欠胡某钢材款加利息共计61.8万余元未付,此款经胡某多次催讨未果,于是将其诉至咸安区法院要求依法处理。
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与余某还清胡某的全部货款,但俩被告均未按判决履行。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袁四祥多次在网上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但均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一定要抓住最佳时机,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袁四祥改变战略,网上没有查到的银行,就一家一家的去跑。终于,袁四祥在该公司湖北银行与建设银行的银行账户上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成功扣划货款、利息、诉讼费等共计68万余元,有力地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咸安法院
文字:陈诗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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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法院“飓风行动”对拒不执行“零容忍”
“在此事件中,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冯某悔恨的说到。这是安陆法院“飓风行动”的一个场景。
6月9日,安陆法院3个执行小组共12名干警奔赴3个乡镇对5名老赖实施强制执行。在对被执行人朱某采取司法拘的过程中,村干部冯某煽动同村村民20多人对现场执行干警围堵并辱骂威胁,企图暴力阻止干警的执行工作。面对不明真相的村民,执行人员沉着应对,一方面控制在场村民的情绪及现场秩序,一方面立即向该院领导汇报。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冯某采取强制措施,冯某以“我是人大代表,法院不能对我采取强制措施”为由,拒不上车。执行法官告知冯某及其在场村民:今天的执行现场已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如继续阻挠执行干警执行公务,后果自行承担;朱某逾期不履行债务,必须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冯某在没有亮明自己是人大代表身份的前提下,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执行干警进行辱骂和围攻,已妨害了法院执行公务,现其提出自己是“人大代表”,需将其带回法院核实身份,希望在场村民予以配合。在现场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措施的情况下,一起暴力拒执事件得以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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