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服务我省农村青年返乡创业,大力培育新型青年农民,团省委决定继续实施扶持农村青年创业“田园小康”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湖北省内从事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农村青年(曾获得过历年“田园小康”项目扶持的同一扶持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按照“小额资助、直接到人”的原则,将扶持资金直接无偿发放到农村创业青年手中。
2申报条件1.具备一定创业致富能力,有意愿实施种养殖类等农村创业项目;
2.有切实可行的增收门路和创业方案;
3.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常居地村民反映较好;
4.愿意接受当地团组织的创业指导和监督;
5.有同产业的创业帮带人,能就近就便对实施人提供经常性的技术指导、生产扶持或销售服务。
扶持名额及资金
年,全省实施扶持农村青年创业“田园小康”项目设立种养殖类等农村创业项目:
一等奖一名,扶持资金元。
二等奖二名,每名扶持资金元。
三等奖三名,每名扶持资金元。
其他扶持项目60个左右,每个项目发放扶持资金-元。
实施步骤
1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请填写《扶持农村青年创业“田园小康”项目申报表》(扫描文末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