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下达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增人计划的通知》、《年襄阳市市直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襄阳市教育局组织市直十二所学校公开招聘6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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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年度襄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襄阳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本科学历证书)。
6、襄阳市在编教师(除市直学校以外)报考时,须在报名前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报名前未征求原单位报考意见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襄阳市市直学校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月(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年1月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7∶00。
报名窗口于年4月26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襄阳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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