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通报!枣阳一村干部被开除党籍!
今年5月,枣阳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称新市镇邓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永祥套取国家孤儿基本生活费。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组织人员对这一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经初步核查,年,枣阳市新市镇邓棚村村民李某(李永祥的弟弟)与闫某华结婚,年生育一女,取名李某晨。年3月,李某因病去世,不久后闫某华外出务工,其女李某晨交由李永祥抚养。年3月,闫某华再婚,婚后夫妻二人长年在外务工,但其一直与女儿李某晨保持联系,并提供经济支持。
年,已任邓棚村党支部书记的李永祥在得知国家对孤儿给予生活补助后,心存侥幸地以本村村委会的名义出具了李某晨是孤儿的证明,向该市民政局申报孤儿基本生活费。年7月至年12月,共计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元。
年1月,湖北省民政厅出台文件,对已纳入社会救助的孤儿重新审核认定,明确“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然而李永祥为了继续领取李某晨孤儿基本生活费,竟利用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出具了李某晨父母双亡的证明,并加盖了邓棚村委会公章。
“当时我担心开虚假证明的事情被发现,就有意把弟妹的‘闫’姓写成‘严’,以为这样查不到就没事了。”
但李永祥没想到,公安机关发现在户籍网上查找不到“严某华”个人信息,就安排民警入户调查。这下李永祥着急了,担心事情败露的他找到周围的村民,让村民在民警调查时谎称李某晨父母双亡。
就这样,李某晨的“孤儿”身份重新得到认定。经查,自年1月到年7月,李永祥共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5.万元。
鉴于李永祥认错态度较好,且的确存在抚养李某晨(现已上大学)的事实。枣阳市监委未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年10月,给予李永祥开除党籍处分后,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沿河路一男子欲“顺手牵羊”偷东西,结果违法行为难逃法眼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刘璨)年11月24日13时许,值班民警释鹏接到群众报警称:“家里抓了一个小偷”,释鹏立即赶往现场。
经了解:王某中午下班后准备回家休息,走到枣阳沿河北路时,看见周围都是养花的大棚,从外面望去,里面一个人也没有,于是翻过花棚的栅栏想进去“顺点”东西走,谁知花棚的一角,店主张某正在躺椅上晒太阳,目睹了这一幕,立即上前将王某抓了个现行,并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王某一个劲的给店主道歉,声称自己也没有偷到东西,请店主和派出所民警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就是这时,因为王某低头认错的行为,让民警有了熟悉的感觉。最终想起王某的衣服与最近正在侦查的入室盗窃案的嫌疑人身着的衣服非常相似,且在衣服背后也有这么一个图案,释鹏立即从手机中调出之前的案件视频,一对比发现正是王某。
面对如此清晰、详细的证据,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年11月10日晚8时许,王某乘人不备,从小商品市场的门缝里挤进去,将收银台的余元现金偷走。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一违法行为被走廊里的监控视频拍的一清二楚。更没想到的是民警将视频放到手机里经常拿出来查看,所以对他衣服上的图案熟知于心,最终认出了他。
王某因入室盗窃罪被枣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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